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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秀副市长检查早高峰道路交通管理情况
生成时间:2016.4.22 本页访问量:

  4月22日,是全市开展“依法整治交通秩序,打造畅通文明沈阳”百日行动的第一天。当日早7时,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秀带领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先后来到和平大街、哈尔滨路、黄河大街、泰山路、北陵大街、北京街、青年大街、二环路、南京街,检查早高峰道路交通管理情况。

  检查中,刘国秀副市长表示:今天,是我们开展“依法整治交通秩序,打造畅通文明沈阳”百日行动首日,我们实地体验检查“百日行动”启动成效。现在看,开局良好,但我们更要行稳致远,坚持常态。

  刘国秀副市长说:我们这次全面启动“依法整治交通秩序,打造畅通文明沈阳”百日行动,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交通管理,从严整治交通秩序,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畅通、便捷、绿色、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刘国秀副市长要求,公安机关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只设路标,不设路障。在“百日行动”中,要紧紧盯住“五类重点范围”,依法采取“八项严管手段”,严厉打击“五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今天体验检查的实际,倾听群众的意见,根据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完善,下大力气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市道路畅通、安全。

  五类重点范围:

  一环、两横、三纵等25条重点街路;南京街/北二马路、十一纬路/和平大街等20处重点岗亭;省委等9处党政机关、医大一院等15所医院、南京一校等20所学校在内的重点地区;中山广场等15处重点部位;早晚高峰、节假日、恶劣天气等车流量集中的重点时段。

  八项严管手段:

  1.机动车在划有黄边线的主次干道违法停车,一律以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2.机动车在主干道违法停车,一律予以拖移处理;

  3.对查处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4.适用快速理赔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迅速拆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5.对机动车占用对面车道反道行驶、实线变道、强行加塞等违法行为,实行移动设备现场抓拍,一律录入电子警察系统;

  6.对机动车涉牌违法线索,一律纳入查缉布控系统,实现自动比对报警,依法精准打击;

  7.对机动车不依次等候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地区,一律设置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进行违法实时抓拍;

  8.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交通违法多发地区,一律利用移动、固定电子抓拍设备进行处罚,或采取设置阻车桩方式,防止机动车占用通行。

  五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牌”是指机动车涉牌,包括无牌、假牌、套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污损号牌、拼装报废的“黑车”等涉牌违法行为;“两驾”包括酒驾、毒驾;“三超”指超员、超载、超速;“四闯”包括闯手势、闯红灯、闯禁行、闯公交专用道;“五乱”包括乱停车、乱行驶、乱变道、乱占道、乱抛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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