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betnet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组织机构
政策法规
放管服改革
规划计划
统计数据
财务信息
应急管理
工作总结
政府会议
人事任免
建议提案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办事指南
流动落户人口服务
依申请公开
机构及联系方式
按照索引号、标题、内容、发文号进行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365betnet >> 应急管理 >> 正文
沈阳市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答疑
生成时间:2016.1.29 本页访问量:

  一、今年我市公安机关采取哪些措施保障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

  答:为切实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全市公安机关主要开展四项工作:一是严格审批,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环节道路运输备案、许可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三是强化措施,确保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环节的绝对安全;四是从严整治,加大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力度。

  二、2016年春节期间,我市限放区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是怎么确定的?

  答:根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大三环绕城公路以内地区,每年的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对应公历时间为2016年2月1日零时至2月22日24时。

  三、我市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格、种类有哪些?

  答:我市三环以内地区在规定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及三环以外地区不受销售和燃放时间限制的烟花爆竹规格、种类为C、D级烟花爆竹,其中小礼花类组合烟花爆竹单筒内径≤30mm,单发药量≤25g,总药量≤1200g。组合烟花筒体高度与底面最小水平尺寸或直径的比值应≤1.5,且筒体高度≤300mm。A、B级烟花爆竹是专业人员燃放的,不允许个人燃放。

  四、市民通过哪些渠道能够买到合格的烟花爆竹?

  答:个人应到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这些零售网点外观包括:悬挂统一制作的横幅、统一的销售摊床模式、摊床统一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购买时,要选择产品C级、D级烟花爆竹,且烟花爆竹的外观整洁,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浮药,标志完整清晰(即标明厂名、厂址,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及个人燃放等)。

  五、对烟花爆竹零售业户运输烟花爆竹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对于我市各区之间或三县一市内运输烟花爆竹的零售业户,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备案证明》,其运输车辆必须为厢式货车,内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且车辆经过交通部门认定。二是跨县(市)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公安机关严格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行为必须使用交通部门核发资质证明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是承运人、驾驶员、押运员也必须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所有运输行为,公安机关均明确车辆不得经停人员密集的街路或部位,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市民如何做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答: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仔细阅读产品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燃放。不得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能在住宅楼窗户、楼道及阳台上燃放;不可酒后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应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火险隐患的地方,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坚硬的接触面,不要手持。点燃烟花爆竹时,如发生未燃现象,不要再点火,更不要伸头靠近察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有监护人在场。

  七、对个人自家存放烟花爆竹有哪些要求?

  答:个人购买用于自家燃放的烟花爆竹存放量不宜超过2箱,应随放随买。存放时要远离火源、电源,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存放数量较多时,不能存放在居民楼或办公楼内,应选择独立结构的建筑物放置,并做好看管工作。限放区内的居民,在春节期间应把购买的烟花爆竹全部燃放,不要常年储存,遗留安全隐患。对因出差等原因,在正月十五后无法燃放完的烟花爆竹,应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

  八、我市如何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答:我们确定由社区或物业服务公司应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在小区内空旷、开阔地带划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设立明显标志,规定燃放时间等重点提示标志,积极引导居民到燃放点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农历除夕、初一、初五、初七、正月十五等重要燃放时段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秩序维护工作。对于小区的10层以上或者高于24米的建筑物,要将公安机关发放的禁放标识张贴到位,发现建筑物10米范围内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九、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未使用危险物品专用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与许可事项不符及非法运输烟火药等行为属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非法经营者储存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未在许可地点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属非法储存。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黑火药、烟火药的行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来访者 今日访问量:
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维护运营:沈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