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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公安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沈阳市公安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生成时间:2017.8.25 本页访问量:

   沈公发[2017]42号

各分、县(市)局,市局机关有关单位:
现将《沈阳市公安局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公安局
                           2017年7月28日          

沈阳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作出即时性、应急性行政执法决定的除外。
第三条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行政收费六类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法制部门按照市局确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见附件)进行法制审核。
第四条 以市局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符合法制审核范围的,由市局法制支队负责审核;各警种支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本警种的法制部门审核;各分、县(市)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本单位法制部门审核。拟提请以市、区政府名义作出重大执法决定,报送政府法制审核前须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
第五条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应由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或具有2年以上法制工作经历的或具有3年以上执法工作经历的或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各单位要定期开展法制审核人员培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六条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
(一)审核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
(二)审核执法决定是否属于本部门法定权限;
(三)审核执法决定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四)审核执法决定适用依据是否准确;
(五)审核执法决定是否符合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
(六)审核执法决定是否程序是否合法;
(七)审核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八)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内容;
第七条 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由承办单位送本单位法制部门审核,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载明案件基本事实、处理意见、适用依据、执行裁量权基准情况、执法人员资格情况、调查取证情况、听证、评估、鉴定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书文本及相关证据材料;经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经过抽样、检疫、检测或检验的,应当提供相应报告。
(三)经过评估、鉴定或者专家评审的,应当提交评估鉴定报告或者评审意见。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条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相关证据材料能在网上审核的,可在网上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承担单位及时补充,必要时,可以调阅被审核执法决定的相关材料。
第九条 各级法制部门应当自收到重大执法决定完备的送审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案件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各级法制部门应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审核,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制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与其他材料一起形成卷宗存档,并建立工作台账。
第十一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主要内容:
(一)对属于本部门法定权限,执法人员具备资格,案件事实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准确,执行裁量权基准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对超越本部门法定权限或者存在滥用职权的提出不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提出重新调查或者补充调查的审核意见。
(四)对定性不准、适用依据错误或者不符合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的,提出修正的审核意见。
(五)对违反法定程序的提出纠正的审核意见。
(六)根据案件事实,提出不应当作出执法决定的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 各级承办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法制部门审核意见作出相应处理,对法制部门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工作程序,报请有关负责人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报送重大执法决定故意弄虚作假、漏报、瞒报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擅自审批通过未经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沈阳市公安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职权类别 序号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行政处罚 1-332 CFGA00020006-
CFGA00710012 除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1 XKGA00090000 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方案审批   
  2 XKGA00100000 游行示威路线在同一省辖市或省政府派出机关所在地区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3 XKGA00170000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4 XKGA00200000 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审核   
  5 XKGA00220000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6 XKGA00260000 机动车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的审批   
  7 XKGA00470000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审批   
  8 XKGA00480000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9 XKGA00490000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0 XKGA00500000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行政强制  1 QZGA00010000 对吸毒成瘾人员进行社区戒毒   
  2 QZGA00020000 对吸毒成瘾人员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3 QZGA00070000 异地发动、组织集会、游行、示威被强行遣回原地   
  4 QZGA00080000 临时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   
  5 QZGA00090000 对卖淫、嫖娼人员实行收容教育   
  6 QZGA00130000 对境外人员遣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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