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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沈阳市公安局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沈阳市公安局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成时间:2016.6.22 本页访问量:

 

沈公发[2016]42号

关于印发《2016年沈阳市公安局抗霾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县(市)局,市局机关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沈阳市公安局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公安局

2016616

 

 

2016年沈阳市公安局抗霾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

 

为改变我市大气污染现状,有效控制雾霾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影响,积极发挥公安机关抗霾攻坚的职能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依据《2016年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沈政发〔20161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公安局同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签署的《责任状》要求,切实履行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按期淘汰我市黄标车辆,强化“绿标区”管理控制,严厉打击黄标车非法运营行为,坚决保质保量完成抗霾攻坚各项任务,有效控制雾霾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的严重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提前完成蓝天行动各项工作任务,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沈阳市公安局成立“抗雾霾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秀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晓刚、孟炜任副组长,市局环境安全保卫分局、交通警察局、消防支队、消防稽查支队、法制支队主要领导,及分、县(市)局主要领导为成员。“抗雾霾攻坚”领导小组在环保分局设办公室,环保分局局长曲戈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抗雾霾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各相关警种、分、县(市)局也要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环境安全保卫分局: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配合、保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日常的“抗霾攻坚”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级环保部门移送的适用《环保法》第63条需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有毒物质等污染大气、水源、土壤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二)交通警察局:12016年底前,完成我市全部黄标车辆的淘汰工作,全年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2、加大对绿标区内黄标车辆的监管查处力度;全面完成绿标区监控能力建设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限行能力建设;3、代表市政府制发《沈阳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  

)消防支队、消防稽查支队: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严格督导各分、县(市)局对禁烧秸秆工作的落实,督导检查,全面开展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工作,确保实现“不发生野外焚烧、不危害公共安全、不污染大气环境”。

)各分、县(市)局:负责配合做好由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公安机关予以配合的各项工作;依法打击各类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违法犯罪行为。

(五)法制支队:负责为“抗雾霾攻坚行动”提供相关法律支持。

(六)督察支队:负责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精心谋划,认真组织落实“一岗双责”。各分、县()局及市局机关相关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区域抗霾攻坚工作全面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打好全市抗霾攻坚战。

(二)强化执法联动和协作配合。对内,要实施多警联动、捆绑作业,发挥各部门协同作战的专业优势。对外,要密切协作、有效衔接。特别要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等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

 (三)强化管理调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实施“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市局抗雾霾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市局将定期主持召开抗霾专项调度会,听取各单位抗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通报各项抗霾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四)细化考核。市局抗雾霾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局政治部、纪委、督查和以及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抗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适时下发通报。

 (五)严格责任追究。我局已同市政府签订了《2016年度抗霾攻坚目标责任状》,市局将对不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未完成抗霾工作目标责任状、因决策不当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擅自截留挤占环保专项资金、干扰环境执法等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信息网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氛围。各分、县(市)局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诉求,形成良性互动;要以开展“进企业、送服务、保稳定、促发展”活动为契机,营造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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